Monday 22 December 2014

公务员妈妈 明年起有1年「顾儿假」




明年1月1日起, 除了产假之外,女性公务员可享有「照顾孩子假期」!新通令指出,这假期长达一年,并不限于产假后申请。这项措施不仅限于照顾亲生儿女,也进一步扩大至照顾继子女、合法领养的儿女及残障儿女。
根据2007年的通令,女公务员除了可享有60天有薪产假和90天无薪产假,还可享有长达5年的无薪照顾孩子假期,从产假结束后算起。
产假后继续请假的申请条件:
●产假结束后,还有剩余有薪产假的公务员。
●已经请了最多300天产假的公务员,可以继续请假照顾孩子。
●照顾孩子假期可以一次请假5年或分数次请假。
●已经申请照顾孩子假期满5年者,不能再申请。
●生产一次可以申请最多5年的「照顾孩子假期」,还未申请的剩余假期可以用在下一次生产,或者可供日后申请。
●在新通令发出前已经申请「照顾孩子假期」者,需扣除已经申请的天数。
不限于产假后申请的「照顾孩子假期」申请条件:
- 适用于联邦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州政府、法定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公务员。
- 一年內申请超过180天的「照顾孩子假期」,可以有条件调薪,最多3次。
- 试用期的公务员获得批准「照顾孩子假期」后,试用期冻结。
- 请假期间,公务员失去年资累积,也不能累积退休金。
- 「照顾孩子假期」包括周休日、公共假期。
- 可一次请假1年或分数次申请,或孩子满5岁为止,视何者为先。
- 请假还未满1年,可以继续申请。
- 已经申请1年者,不能再申请。
* 根据新通令,不限于产假后申请的「照顾孩子假期」的天数,也将被计算在5年的「照顾孩子假期」內。
欲知更多详情,可浏览: http://docs.jpa.gov.my/docs/pp/2014/faq_pp052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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