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7 September 2014

申请「一个马来西亚托儿所」 成立合法托儿所一点都不难!

政府在2013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拨款在全国建设1000所“一个马来西亚”托儿所的计划,至今已有约200人向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提出设立托儿所的申请。
妇女部部长拿督罗哈妮说,申请获得批准的人士,将会获得政府给每间“一个马来西亚”托儿所1万令吉的建设基金。
申请资格:
- 可容纳30名幼儿的环境:福利局将考虑建筑物类型以及地点
- 只收纳0至4岁的贫困家庭小孩
- 目标家庭族群:城市家庭月收入低于2000令吉;郊区家庭月收入低于1,200令吉
- 成立托儿所委员会:包括主席、秘书、财政、委员、技术代表、家长代表、居民代表及保姆代表
- 为获准设立“一个马来西亚”托儿所的团体
- 托儿所经营人参与当局所提供的3周培训课程,并考获育儿基本文凭(KAAK),又或者考取马华所提供的幼儿教育中心培训课程(CECE)
- 每名保姆(教师)可照顾各年龄层幼儿的人数符合标准
欲知更多详情,请浏览:
http://www.kpwkm.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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