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 December 2014

祸从口出!黄明志辱骂国能 被判社服3个月!

凡事都要谨言慎行!
黄明志在麻坡地庭被控触犯侮辱他人罪名,他今日认罪,被判坐牢3个月或以社区服务3个月代替。

黄明志选择后者以社区服务3个月,每天服务4小时。

黄明志於2009年10月26日晚上10时,在柔佛麻坡天猛公阿末路的国能分行,以脏话及各种言论如「国能只会吃」及「工作很慢」辱骂该公司。上述不雅的言论被一名为旺莫哈末法查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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