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5 December 2014

工程半年没进展  购屋者可终止合约

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副部长表示,根据2011年房屋发展(管制及执照)法令第118条文,若购屋者发现有关房屋发展工程连续6个月或以上没有任何进展,购屋者有权终止与发展商之间签订的买卖合约。 

这是为了避免私人房屋计划半途停顿,同时也確保购屋者更大的法律保障,让他们免受不负责任的发展商欺压。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Blog Arch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