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从3月1日起下降,但在新收费制下,很多人不知道,在电费维持不变的分水岭,即300千瓦时或77令吉,多用1千瓦时的用电量,反而便宜RM6.25。
政府今年2月宣布,从3月1日至6月30日,半岛每月电费超过RM77,或用电量超过300千瓦时的家庭用户,其电费将平均下调RM2.25;用电量300千瓦时或以下的用户,电费则保持不变。
这项措施是基于早前全球燃料价格下降,让政府在“成本转嫁机制”(ICPT)下节省到的7亿2699万令吉,因此决定通过较低的电费,让用户受惠。
《南洋商报》根据能源、绿色工艺及水务部提供的新电费计算例子,发现用电量301千瓦时的电费是RM70.75,比使用300千瓦时的用户所缴付的77令吉电费来得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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