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长苏巴马廉在下议院提呈《2015年专职医疗法案》(Allied Health Profession Act)一读,成立新的专职医疗理事会,以规范、管制和监督所有专职医疗人员医学资格与操守,包括临床心理学家、营养学家以及心理学家等。
法案阐明,任何没有向专职医疗理事会注册或无牌专职医疗人员可被重罚,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而冒充专职医疗人员的人士,也面对同样惩处。
法案建议,任何人士若聘请没有注册的专职医疗人员工作,属于违法行为,个人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重犯者,可被判罚款每天不超过1千令吉。若是涉及团体或机构,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若重犯,可被判罚款每天不超过5千令吉。
专职医疗理事会将以卫生总监为首,成员均由卫生部长委任,包括来自公共和私人领域或大专学府的专职医疗人员。该理事会的功能包括负责注册、鉴定专职医疗人员的资格、制定所需的专职医疗人员的条件和职业操守等。
【法案阐明的专职医疗人员】:
1.听力学家
2.营养学家
3.昆虫学家
4.物理治疗师
5.物理医学家
6.营养学家
7.心理学家
8.临床科学家(生化)
9.临床科学家(生物医药)
10.临床科学家(胚胎学家)
11.临床科学家(遗传学家)
12.临床科学家(微生物学家)
13.职业治疗师
14.语言治疗师
15.放射技师
16.放射诊断技师
17.医务化验师
18.口腔技师
19.健康环保人员
20.健康教育人员
21.提供食品(保健品)人员
22.法医
23.医务社会人员
2.营养学家
3.昆虫学家
4.物理治疗师
5.物理医学家
6.营养学家
7.心理学家
8.临床科学家(生化)
9.临床科学家(生物医药)
10.临床科学家(胚胎学家)
11.临床科学家(遗传学家)
12.临床科学家(微生物学家)
13.职业治疗师
14.语言治疗师
15.放射技师
16.放射诊断技师
17.医务化验师
18.口腔技师
19.健康环保人员
20.健康教育人员
21.提供食品(保健品)人员
22.法医
23.医务社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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