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法案.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法案. Show all posts

Wednesday, 17 June 2015

《专职医疗法案》国会一读,无牌行医可罚5万

卫长苏巴马廉在下议院提呈《2015年专职医疗法案》(Allied Health Profession Act)一读,成立新的专职医疗理事会,以规范、管制和监督所有专职医疗人员医学资格与操守,包括临床心理学家、营养学家以及心理学家等。
法案阐明,任何没有向专职医疗理事会注册或无牌专职医疗人员可被重罚,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而冒充专职医疗人员的人士,也面对同样惩处。 
法案建议,任何人士若聘请没有注册的专职医疗人员工作,属于违法行为,个人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重犯者,可被判罚款每天不超过1千令吉。若是涉及团体或机构,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若重犯,可被判罚款每天不超过5千令吉。
专职医疗理事会将以卫生总监为首,成员均由卫生部长委任,包括来自公共和私人领域或大专学府的专职医疗人员。该理事会的功能包括负责注册、鉴定专职医疗人员的资格、制定所需的专职医疗人员的条件和职业操守等。 
 【法案阐明的专职医疗人员】:
1.听力学家
2.营养学家
3.昆虫学家
4.物理治疗师
5.物理医学家
6.营养学家
7.心理学家
8.临床科学家(生化)
9.临床科学家(生物医药)
10.临床科学家(胚胎学家)
11.临床科学家(遗传学家)
12.临床科学家(微生物学家)
13.职业治疗师
14.语言治疗师
15.放射技师
16.放射诊断技师
17.医务化验师
18.口腔技师
19.健康环保人员
20.健康教育人员
21.提供食品(保健品)人员
22.法医
23.医务社会人员

Tuesday, 16 June 2015

《2015年电供法案》国会一读 偷电者可判监10年

偷电?当心判监10年!
能源、绿色科技及水务部副部长马哈兹尔,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5年电供(修正)法案》一读,建议严惩偷电者,最高刑罚需坐牢10年。
法案阐明,非家庭用户涉及偷电,初犯者可面对高达100万令吉的罚款,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如果是重犯,则可面对罚款最高500万令吉,或坐牢最高10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家庭用户,则可面对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坐牢一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面对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坐牢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也指出,任何人如果故意破坏电錶或干扰电錶的操作,而有关的行为足以造成人命伤亡及财物的损失,则可面对坐牢最高10年、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Wednesday, 8 April 2015

回刑法杀入国会,若实行皇家警察无权过问

继丹州政府于3月19日三读通过《2015年(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令二》后,伊党主席兼马江区国会议员哈迪阿旺向国会下议院提呈的私人法案,7日出现在下议院议程中。
这项死人法案建议修订第二条文,以赋予回教法庭审理刑事罪行的权限,以及提高可判处的刑罚权限。
但是,许多人以为回刑法只是在吉兰丹执行,不会影响其他州属,没有必要过度忧心。然而,令人担心的是,丹州可将成为其他州属落实回刑法的先例,最后逐步蔓延至全国各地。
一旦回刑法落实后,大马皇家警察部队将没有权利干涉回教法庭事项,监狱也无权过问回教法庭的判决。

Tuesday, 7 April 2015

泄露退休基金资料监3年

根据2015年退休基金(修正)法案一读,增设“保密义务”的条文,严禁知情者泄露所有有关退休基金机构的资料及文件;一旦罪成将面临不超过3年监禁,或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这项法案旨在修正2007年退休基金法令(662法令),将增设第4A及21A条文,并修正第2、6、7、13及14条文。
所有曾接触有关退休基金(机构)事务的资料或文件者,严禁泄露这些资料及文件,必须对任何获知的资讯保密。

Blog Arch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