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裁决,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联合开发商无需为马来亚铁道公司原本在新加坡的3块土地支付发展费, 新币14亿(36亿令吉)。
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外交部发表联合文告说,常设仲裁法院日前裁决,如果马新的联营公司马新私人有限公司(M+SPte Ltd)拥有岌巴(前称丹戎巴葛)、克兰芝和兀兰这三块土地,又根据《马来亚铁道公司在新加坡土地发展协议要点》附录中所建议的土地用途发展土地,那公司无需支付发展费。
两国认为,通过第三方仲裁来解决这项问题,两国都表现出致力以友好方式,按照国际法来解决争端的共同承诺。这也充份和成功实施土地协议为共同开发项目铺平了道路,以及加紧了马新之间密切的合作。两国都期待更密切合作和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双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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