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3 November 2014

年底料颁布重新划分选区



选委会料在今年底颁布重新研究国会选区及州选区划分通令。
根据条规,在未颁布通令前,选委会必须知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阿敏及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然后,将开始重新划分选区的期限,而通令也会张贴为期1个月(以接受反对及建议)来自州政府、地方政府及至少100名当地选民群。
选举委员会主席指出,选区划分研究建议必须在通令公布后的2年内交给首相,以便在下议院提呈。一旦下议院批准有关选区划分报告,将呈给国家元首签名,然后颁布及采纳。
这次选区划分结果将最迟于2018年举行的下届大选时采用。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Blog Arch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