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4 November 2014

豁免消费税项目(服务类)

14. 社团或相似机构提供的物资
- 任何在相关法令下注册的社团或相似机构,提供一些实质物品或服务作为会员的福利,除了会员费外,无需其他收费。
(a)工会或其他机构代表会员洽谈就业条款及条件
(b)专业协会,其会员资格仅限于拥有适当资格或专业的人士
(c)协会,主要目的是促进特定专业知识或设备,促进会员与前专业人士及现任专业人士联系
(d)贸易协会,旨在促进会员们的业务。
i. 上述项目不包括有权进入任何场所、活动或表演
ii. 「职工会」的意思是根据1959年职工会法令第二条文
iii. 「贸易协会」的意思是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53(3)条文
iv. 「会员费」需包括属会费或相关人头税。
v. 除非会员是特定领域专业人员,否则(c)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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