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6 January 2015

GST非商家成本 举报借机起价商家!




在这里教大家一个方法,现在购买任何物品先把收据收好,待4月1日起GST开始实行时,到同一家店消费,若发现该商家趁机牟利,立即向贸消部做出投报,让有关官员采取行动!
热线:1800-886-800
网址:http://e-aduan.kpdnkk.gov.my 
电邮:e-aduan@kpdnkk.gov.my 
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卡扎里警告长巴、罗里、德士、学巴、修车厂、小贩中心、零售业者等,消费税不是商家的成本,因此万勿借机调高物价。政府将通过国家价格理事会加强执法,以及通过派发购物指南和由霸级市场充当价格制定者(price settle)。违法的商家将在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下被提控。
* 根据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罪成者将被罚款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商家只能以利润率计算成本。成本没有增加,为何他们要起价?
制造商可以索回被征收的进项税(Input Tax)。商家不能把进项税与利润率参杂一起计算成本。
例子:你是生产这个产品(手机),缴付6%消费税,但是你可以向政府申请索回被征收的进项税。当出售这产品时,商家应只是计算利润率而已。
同时,贸消部已从1月15日起在全国展开「反暴利行动」(Ops Catut),为即将在今年4月落实的消费税做足准备,监督物价并取缔牟取暴利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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