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让商家承担存货的税务后,再转嫁消费人,政府因此同意在4月1日落实消费税后,让那些还没卖完含5%与10%销售及服务税(SST)存货的商家,向关税局申请索回这些税务。
但是,申请索回销售及服务税的先决条件是商家得先降低他们的存货售价。商家不能够不把存货的价格减低,然后又向关税局申请索回税务。
意思就是商家必须把原本同等的税率扣除出来,然后才在原价加上6%的消费税(GST)。
* 含10%销售及服务税的货品如家具、衣物、电器、碗碟、汽车等;而5%销售及服务税的货品则是包装的加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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