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3 January 2015

6大诈骗手段 国行促提高警戒防骗




非法集团盗用国家银行名义诈骗高招不断,国行特此列出相关诈骗手法及防范方式,促请国人自我保护,免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 非法存款(Illegal Deposit Taking)
在没有遵守1989年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及获得合法准证下,非法接受国人的存款(金钱、贵重金属、宝石或其他物品),并承诺会给予高过授权投资计划或合法金融机构规定的利息。
这做法违反1989年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第25(1)条文,操作者一旦被定罪,可罚款最高1000万令吉、坐牢最多10年或两者兼施。
  • 非法互联网投资计划
没有获得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出准证的非法集团经常通过互联网(例电子邮件和网站)与受害者互动、进行基金管理或交易。
  • 非法外汇交易计划
意即个人或公司向没有境内银行合法准证、没有在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或2013年回教金融服务法令下获得国行批准者买入或卖出外汇。
  • 未经授权提款
未经当事人授权下非法提取或转移其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这种情况的发生,往往是因为个人在有意或无意下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如个人识别号码(PIN)或密码。
  •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信用卡或扣账卡
盗用他人信用卡或扣账卡消费,通常是因为持卡人的卡被弄丢、被盗、还没到手、被假冒等,导致有心人盗卡或欺诈。
  • 冒用国家银行名义、标志、高级职员名义及职位
非法集团这么做是为了混淆客户,达到欺诈或非法活动目的,他们可能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这么做。

任何疑问,可联络或浏览:
国行客户联络中心
电话:1-300-88-5465国行客户联络中心
传真:03-21741515国行客户联络中心
国家银行金融诈骗警惕网站:http://fraudalert.bnm.gov.my
简讯投诉方式:输入BNM TANYA【你的询问或投诉】传送到1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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