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5 February 2015

马六甲鸡场街 16小贩获「煮食执照」




市政厅已于2月1日发出正式执照给16名鸡场街熟食小贩!
由于鸡场街熟食小贩去年持有的是「包装食物执照」(Makanan Bungkusan),因此市政厅执法小组开出罚单,给予现场煮食的小贩。通过行政议会反映小贩的问题后,首长发出指示,要求地方政府前往巡视鸡场街,并修改他们的营业执照为「煮食执照」(Makanan Memasak),以避免小贩再面对取缔问题。
由于鸡场街有许多游客及小孩,因此在允许熟食小贩现场煮食的同时,为了照顾游客和小孩的安全,市厅列出3个条件:
1. 必须使用密封式的灶头
2. 煮食器材必须放在适合的地方,以免阻碍游客
3. 必须准备垃圾桶,照顾环境卫生
据悉,16名熟食小贩已经口头答应将遵守上述条例。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Blog Arch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