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3 July 2014

“抓狂姐” 获得应有惩罚 罚5千及服务社会240小时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上个星期因为成为女路霸引起全国声讨的“抓狂姐”茜蒂法依拉阿希京(30岁),昨日在刑事法典427条文(蓄意破坏)罪名下面控;她在哭着认罪后,被判处罚款5千令吉,以及在3个月内进行240小时的社会服务(每天4小时)。
相信她也已经从此次事件得到教训了,日后也会好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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