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0 October 2014

沙巴「自强村」收容乞丐

每个人,都值得有第二次机会……
为了解决沙巴州內乞丐上街乞讨问题,沙巴福利局在孟加达设立「自强村」收容乞丐,并提供生活技能培训,包括种菜或裁缝等技能,确保其有能力重返社会。
凡是在扫荡行动中被捕获的乞丐,经调查后证实其无处可去,法庭就会裁决其进入「自强村」生活,最长可达3年。只有18至59岁的大马公民才能进入「自强村」;18岁以下者被送到孤儿院,59岁以上者送往老人院。
全国有3间类似的乞丐收容所,除了沙巴一间外,另2间分別在柔佛及彭亨。
只要一日有人愿意施拾,当局就难于扑灭乞丐问题。因此,政府要寻求良方,让这些乞丐重返社会,过回正常生活。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Blog Archive